
从名字我们可以联想到,这则广告充满了朋克的摇滚叛逆元素。令人奇怪的是,明明是为 Galaxy S4 做宣传,但广告中的朋克叛逆女郎更抢眼,抢眼到让人几乎忘记 Galaxy S4 的存在,而且手机在广告中的出镜率原本就很低。



广告中我们更多的是看到摇滚女郎身着朋克装摆多种 Pose,偶尔出现一两个手机镜头,而且不是正面。另外,我们看到 Galaxy S4 被放在朋克女郎的上衣口袋或袖子口袋中,请问这是在表达 Galaxy S4 也很“小巧”吗?
或许也有用户会喜欢这种“不经意宣传手机”的广告,但既然它身为一则广告,更多的将宣传焦点放在产品上,不是更能起到宣传的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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