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I没有遵循该指导,仍根据电子通讯隐私等法案(ECPA),得到了获取相关人员在180天内的电子邮件记录、而无需经过批准的权利。
目前尚不清楚该组织是否已经使用了该项权利,但其声称操作适用于相关法律规则。根据外媒CNET的报道,FBI获得的所有证据,都依照了美国的法律和法规。
该做法的合法性一直是对美国政府的一个大拷问。今年年初,美司法部门暗示其可能会朝着需要获得授权而行动(好歹是个进步)。
[来源: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 nion , CNET]
[编译自:TheVe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