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中写道,2013年1月8日苹果宣布,App Store的应用下载量已经突破400亿次,其中半数是2012年完成的。消法研究会会长何山揭开苹果公司的另一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逃税。
“我国苹果用户数量庞大,苹果不仅通过销售硬件赚钱,还通过App Store下载付费获取数额可观的利益。App Store中有十几万个中文应用,该笔销售收入却从未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何山说。
何山具体解释,按照民法规定,App Store中的应用软件也属于物品范畴。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物品要缴纳关税。
苹果公司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而苹果公司利用互联网绕过中国海关直达苹果手机用户,在我国境内大肆销售中文收费应用程序,偷逃税款,实质上属于一种严重的走私行为。
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表示,苹果公司的产品让中国消费者体验到先进的技术和创新的消费模式,但其存在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曹三明呼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依据我国法律,对苹果公司的违法经营甚至是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我国消费者的权益及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