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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加大电子网络出版物审读力度
发布日期:2007-03-13 06:47:36  稿源:
针对当前一些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单位在出版过程中出现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庸俗低劣粗制滥造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一系列问题,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关于加强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审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读制度及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出版情况报告制度.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并认真做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年度选题计划的审核;要对已出版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内容进行审读,包括专项审读和日常审读;加大对网络出版内容的监管,即检查网站出版内容是否符合许可范围、出版宗旨,重点关注网络出版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争取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处置,对网络出版中所发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力争第一时间报告舆情,并依法严惩制作传播有害出版信息的网站和个人.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审读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调控有力的审读信息预警机制,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确保本辖区内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的审读工作有效开展:首先要加强审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要建立必要的专家审读队伍.再者,各地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出版技术手段的建设,提高互联网出版监管智能水平,增强互联网出版舆情研判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建立适合本地区互联网出版舆情分析系统,与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出版监控系统有效对接.要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审读信息的畅通.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重大出版情况报告制度,即对本区域内发生或审读中发现的重大出版事项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出版问题,各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地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地新闻出版局要及时报告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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