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佛蒙特州的一名联邦法官在制定新法律优先级时候提出了几项潜在规定:通过点对点文件分享服务传输的文件数据的所有者不应该归属于个人。这项规定主 要引申于一起儿童色情物品案件,警方通过网络手段调取了相关证据,而三名被告则表示警方在未发送警告且没有手令的情况下擅自对点对点网络进行了数据挖掘, 所获取的证据并不合法。
在这起案件中执法部门称是使用儿童保护系统来获取的,该系统主要提供了各种软件工具来追踪调查网络上出现的不利于儿童的东西,工具会自动搜索包含这些数据的文件,然后映射出IP地址、数据和时间等信息,并会提供关于计算机匹配的相关文件。
地方法官Christina Reiss认为通过点对点网络传输的文件意味着用户想要和别人进行分享,就宣告着放弃了任何隐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