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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展开 严查“保护伞”
发布日期:2007-06-03 09:23:11  稿源:
科技讯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已决定,将自20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
其最新发布的《关于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
接受贿赂、乱收费、乱罚款,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黑网吧是指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网吧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网吧正常经营秩序,已经成为社会公害.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落实举报奖励承诺;对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要及时查处取缔,决不手软;要加大对打击黑网吧成果的宣传力度,曝光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经营.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2007年不得登记新的网吧.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到期的,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继续经营的,按黑网吧查处.

通知要求,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打着连锁经营旗号开办黑网吧的,也要严厉查处.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要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要建立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确保移送案件渠道顺畅.在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中,要事先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在遇到暴力抗法时,请公安部门予以配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文书的形式通知切断黑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信号,以及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互联网接入服务申请者是黑网吧,却仍然为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Tom科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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