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个人通信隐私管理法案的讨论似乎很难在美国这个国家淡出。日前,据谷歌公共政策博客指出,美国众议院中的大部分议员都对《电子邮件保护法》表示支持。该法案规定,相关政府单位只有在获得许可文件之后,才能要求公司向其开放查看某一用户的个人通信信息,例如电子邮件。
另外,该法案还移除了此前存在的一个漏洞,即政府无需获取任何许可文件就可随意查看已经在某家公司的服务器上储存了180多天的邮件。谷歌法律高级顾问David Lieber写道:“这种常识性的改革真是姗姗来迟。(《电子通信隐私法》)在1986年实行,虽然目的是好的,但它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当下用户所需要的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