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京华时报
因在网络平台上向公众提供电视剧《神雕侠侣》(黄晓明、刘亦菲版)的在线播放服务,新浪网被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起诉到海淀法院,理由是侵犯著作权。昨日,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起诉称,他们是电视剧《神雕侠侣》的著作权人,他们近日发现,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网络平台www.sina.com.cn上向公众提供电视剧《神雕侠侣》的在线播放服务。而慈文影视公司从未许可新浪通过互联网以任何形式向公众传播这部作品,新浪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慈文公司的权益,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慈文公司要求法院判令新浪立即停止对他们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止提供涉案电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在新浪网站主页及《中国电视报》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调查取证费用3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