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15:48:43
评论:网上征税无异于杀鸡取卵
发布日期:2007-08-14 13:07:45  稿源:
据最新消息,国税总局、财政部近日会同相关机构,专门研究了网上征税问题.看来,民间一些人士建议网上征税的呼吁,已经触动官方的神经,并且进入实质性研讨阶段.
在我国,可能没有什么事,比征税更让官方上心的了.规范互联网,有许多问题应当以法监管,比如,网络侵权、恶意软件、传播病毒等等,危害多年,立法工作到现在也没有紧紧跟上.而有人一叫网上要征税,官方就立即行动起来.两相对照,收钱比管事更具诱惑力.
作为纳税人,同时也是国家税收的享受者,我坚决支持政府向一切经营活动者征收交易税,当然包括网上交易.但是,为了长远地享受国家税收带来的好处,我也支持政府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下岗工人创业、外商投资等减免税.众所周知,政府对某些经营活动减免税,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对这些活动的鼓励和支持,以便为国家带来长远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我赞成网上交易征税应当缓行.

前年,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第五届“西湖论剑”发表一次讲演,其中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建议政府,对电子商务要给予一定扶持.克林顿认为,互联网是企业家的乐园,电子商务走到今天很不容易,政府要让商务运行起来,就不能把它乱搞掉.

当年,克林顿在总统任期内,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挑战,是不是征收网上交易税.由于很多人反对,他采取了“保守”的态度.1998年,克林顿政府在《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宣布:互联网为免税区,产品及劳务如果经过互联网传送者,均一律免税.所以,美国政府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向网上交易征税.

现在,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已经面临税收问题.好在国税总局和财政部的官员很开明,事先召集专家听取意见.而且,专家们也很负责,极力主张国家对网上交易应该考虑缓征.

缓征自有缓征的理由,正如专家所言,目前对个人网上交易征税的时机尚未成熟,主要表现在,在网上从事交易的卖家十有八九是个人,而且大多是以创业为主的大学生或家庭主妇.从总体规模上看,网上交易仍然需求国家给予扶持和鼓励.如果不顾实际,只从征税创收的片面考虑问题,无异于杀鸡取卵,对电子商务以及互联网交易来说,都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很有可能会从根本上打击网上交易,致使其一蹶不振.反过来看,在相当长一个时间内,免税培育网上个人交易活动,有利于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

互联网在商务领域的潜力非常巨大,政府现在急需要做的,是尽快出台一些相关政策,积极倡导保护交易的诚信,保护各种各样的交易记录;制定网上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为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提供保障.这些基础性工作,对于未来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诚然,缴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永远对网上交易不征税,对传统行业很不公平,也容易导致某些企业或经营者利用互联网逃税.网上企业卖家应该缴税,并无争议,难就难在,何时对个人卖家征税,如何征税,征税机制能否准确监测交易的全过程?如此等等,不仅需要进行立法研究,而且涉及技术以及网络运营诸多方面,都需要制定一些可操作、透明公开的基本原则.总的原则是,网上个人交易征税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后,要有利于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eNet评论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15:48:43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