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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WGA程序威胁消费者信息安全 北大学生告微软侵权
发布日期:2007-09-11 10:19:02  稿源: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大学学生陆峰起诉美国微软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陆峰是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他在购买了一台预装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后,发起了国内第一起针对微软“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 程序KB905474的起诉.他认为这一程序严重威胁了他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侵害了他的消费者权益和财产权益.
    陆峰在起诉书中称,根据WindowsXP系统自动更新的警告,他在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程序KB905474.据介绍,该程序的目的是验证原告计算机所装的WindowsXP操作系统是否为正版软件.该程序将在原告计算机内永久存在,被告可以定期运行该程序;且该程序将收集到的原告计算机信息和个人信息,通过INTERNET发送给被告,被告可以与第三方共享这些信息.

    陆峰认为,“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程序KB905474对他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了重大威胁,并对其计算机所有权的行使造成了妨碍.并且在他安装上述程序的过程中,被告以格式合同的形式排除了他的合法权利,对他做出虚假陈述,且隐瞒重要事实,违背了被告应尽的提示告知义务,侵犯了原告作为消费者和最终用户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安装完该程序后,被告确认原告的操作系统为正版软件.但是,原告在被告官方网站上无法下载被告承诺的正版升值服务.因此,原告根据被告的提示,在其官方网站上下载了另外一个验证操作系统版本的检测工具软件.而该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向原告做出任何提示或说明,直接得出了检测结果.被告的该检测工具软件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原告因无法解决下载正版升值服务的技术问题,只好通过被告网页的指引,向被告寻求技术支持.但是被告利用其在市场和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向原告提出了显失公平的技术支持收费条款.根据被告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网页上的陈述,如果原告要向被告寻求技术支持,解决原告计算机不能下载被告升值服务的技术问题,原告须向被告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被告300元的技术支持收费条款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第七条的规定,实际上剥夺了我合理获得被告技术支持服务的权利.”陆峰说.

    陆峰请求法院撤消被告与原告订立的本案诉争程序的安装许可协议,判令被告删除获取的原告计算机信息和个人信息,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其获取原告的信息,禁止被告在任何场合下以任何目的、任何方式使用其获取的上述信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供卸载工具,卸载其安装在原告计算机上的诉争程序.陆峰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撤消被告技术支持服务中显失公平的收费条款,责令被告以公平合理方式向原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赔偿原告1350元费用等.

    陆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希望通过这个诉讼,能对维护国家和广大微软系统用户的利益,做出些微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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