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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批准延长互联网免税法
发布日期:2007-11-01 19:50:00  稿源:
北京时间11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众议院周二通过了参议院一项将《互联网免税法案》再度延长4年的备忘录,为提交布什总统签字扫清了最后障碍。美国于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征税,也不允许在现行税收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税种。《互联网免税法案》以三年为期,2001年和2004分别延长两次。这项法案于11月1日到期。尽管有关让该法案永久生效的呼吁在参众两院获得了强力支持,但此次仍未获成功。
美国电信业联合会及美国第二大移动运营商Verizon均对国会延长《互联网免税法案》表示欢迎。“宽带接入是推动美国经济增长的核心推动力,延长该法案有利于保证宽带市场获得稳定投资及保持持续增长。”Verizon负责维护联邦政府关系的高级副总裁彼得·戴维森(Peter Davidson)表示,“新法案符合美国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


新闻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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