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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网上听书是否侵犯著作权?
发布日期:2007-11-16 13:59:01  稿源:
时下,都市白领中兴起了一种全新的读书方式———在线“听书”或用MP3来“听书”。“听书”,满足了许多人利用闲暇时间随时随地汲取“营养”的愿望。
张先生是一位公司骨干,工作十分繁忙,酷爱读书的他经常感到没时间静下来读一本书。于是,他成了典型的“听书”族,喜欢到各种听书网站上去下载有声读物。说起“听书”的好处,大学生小周则滔滔不绝,“网上‘听书’既减轻眼睛的负担,又能做到物美价廉。比如我在某网站听海岩的《玉观音》只需花9元钱,可买一本书却要22元,贵得多了。”据记者调查,目前互联网上可“听”的书籍五花八门,文学名著、古典诗词、畅销小说等无所不包。
网上“听书”确实好处不少,不过,这是否会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呢?

上海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徐强律师指出,网上“听书”以及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从网上下载有声读物,通常不构成侵权,但那些朗诵图书文字作品的“说书人”以及提供付费下载有声读物的网站,则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根 据法律的规定,小说、诗词、 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文字作品均享有著作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朗诵他人的文字作品,属于对原作品的一种改编和演绎,演绎人依法享有新的著作权利, 但其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被使用的作品及其著作权人的相应权利。换句话说,演绎他人的作品,应依法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或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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