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张4年前的猴子自拍照火遍全球,摄影师将该照片据为己有,不过现在有人为猴子打抱不平,将摄影师告上法庭。美国善待动物组织22日向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一家联邦法院递交诉讼,状告英国摄影师斯莱特(David Slater)、英国一家野生动物摄影公司以及美国布勒布出版公司侵犯了一只印尼猕猴的“知识产权”。
据悉,2011年,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游历期间,偶然让一只野生苏拉威西猕猴拿到了他的照相机。这只猴子拿着照相机摆弄一番,无意间摁动快门,拍摄了数张咧嘴大笑的滑稽自拍照。
斯莱特把猴子自拍照收入自己的作品集,2014年在美国出版并销售相关图书。这只猴子因自拍照在全球声名大噪,而它的名字更是霸气,竟然与日本动漫《火影忍者》主人公“鸣人”同名。
按照美国善待动物组织的说法,“鸣人”既缺乏维权意识,也缺乏维权能力,因此该动物保护组织决定助猴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