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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华南虎照侵权案 律师向网易发律师函 网易表示配合调查
发布日期:2007-11-29 16:05:38  稿源:

昨日上午8时,是镇坪县农民周正龙给网易“二次协商‘盗窃’其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非法公布侵权”一事的时间,但网易届时并未给予回复.周正龙一方面联系律师,同时又将协商时间宽限至当日下午6时,可依然没有得到回应.当晚7时许,周正龙在给网易的《律师函》上签字盖章;其代理律师称,这份《律师函》将于今日一早发给网易.

周正龙宽限一天 仍未得到网易明确回应

11月28日上午10时许,周正龙已经等了两个小时,但还是没见网易的工作人员前来协商网易公布其拍摄的全部40张华南虎照片一事.周正龙遂在其个人博客上表示,“27日,网易仍然没有撤下其盗窃的照片,晚上陕西电视台2套节目就网易盗窃照片的事情与我进行了电话连线报道.在场的几家大媒体都为我打抱不平,都认为网易这么做是在无耻的(地)欺负一个农民.”

近午时,前一天已与周正龙协商过一次的网易武姓工作人员来到周家,但他表示还在“等待上级的指示”.周正龙表示,可以等到当日下午,如果届时再得不到明确答复,就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2007年11月28日,19时14分,周正龙已签字的“律师函”

2007年11月28日,15时48分,周正龙家,周看律师焦和平刘斐发来的“律师函”

周正龙家,周看律师焦和平刘斐发来的“律师函”,多家媒体记者采访

周正龙家,周在律师焦和平刘斐发来的“律师函”上签字

代理律师发来《律师函》 周正龙签字确认

在随后等待的几个小时里,周正龙与网易工作人员轻松聊天,气氛显得很是融洽.但直到当晚6时许,网易方面依然没有给予周正龙一个明确答复.下午近4时,周正龙的代理律师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焦和平、刘斐发来一份《律师函》,请周签字确认,一时引起躁动.周正龙阅读了《律师函》,多家媒体记者、网易工作人员也传看了这份文件.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焦和平、刘斐律师在函件中称,“周正龙对其拍摄的所有华南虎照片享有著作权,是这些照片的合法著作权人,这一事实已为网易认可”,“网易在未征得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周拍摄的40张华南虎照片在网易网站上擅自公布,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周正龙的著作权”,律师函要求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周正龙赔礼道歉.接函后三日内与律师联系,协商此事,否则,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当晚6时许,网易工作人员“未接到上级明确指示”后离开,周正龙再次仔细阅读了《律师函》,并与律师焦和平通话5分钟,于当晚7时许,在函件上签名,并盖上个人印章.

《律师函》今早发出 网易表示会配合司法调查

周正龙的代理律师刘斐昨晚9时许向记者表示,11月29日一早,这份《律师函》将寄给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记者随后电话连线网易新闻主编胡漾,他听完记者转述相关情况后说,“周正龙要证明自己是华南虎照片的拍摄者,同时也要证明照片中的华南虎是真的”,“他要举证”.同时,胡漾表示,进入司法程序后,网易方面会“非常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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