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通过设置技术限制打击竞争对手,苹果在美国又遭遇一起集体诉讼.
一名加州圣迭戈市居民于12月31日向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采用了不正当的商业模式,利用iPod播放器和iTunes音乐商店的垄断优势打击竞争对手.其它在2003年12月31日购买了iPod,或者从iTunes购买了内容的消费者也可以加入这起诉讼.在此之前,苹果因涉嫌采用不正当商业模式而多次陷入法律纠纷,而且在美国和欧洲遭遇了反垄断调查. 原告方请求法院没收苹果因为不正当商业模式而获得的利润,并且要求苹果赔偿原告损失.起诉书中称,iPod不支持微软WMA格式的音乐文件,而iTunes销售的歌曲不兼容iPod之外的其它音乐播放器,苹果这样的做法制约了市场发展.
原告方指控,iPod用户只能从iTune购买歌曲,苹果这样的设定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事实上,苹果只需支付很少的费用就可以获得WMA格式授权, 每部iPod只需0.03美元.按照苹果2005年的iPod销量,该公司总计只需支付80万美元,这对于该公司而言简直微不足道.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音乐零售商加入无数字版权保护(DRM)限制的阵营,这起诉讼最终可能会失去意义.去年4月初,百代宣布将面向全球零售市场推出新型音乐下载服务,其所有数字保留内容都将以更高音质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而且完全不受DRM限制.这一举措意味着百代成为了第一家提供无DRM限制数字音乐的主要唱片公司.而通过与百代合作,苹果iTunes成为了第一家销售无DRM限制音乐的网络音乐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