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机构美国管理协会(AMA)和ePolicy研究所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超过四分之一的公司雇主以不当使用电子邮件为由解雇员工,而有三分之一是因为员工不适当地使用互联网而将其解雇.
据国外媒体报道,有304家规模不一的公司接受了调查.因员工不当使用互联网而对其解雇的雇主大多数表示,这些员工浏览色情网站或其它不适当的内容.而所 谓的不适当内容只是指在上班期间不允许浏览的,比如单纯的网上冲浪也是导致员工被解雇的原因.调查显示,34%的经理们表示,占用上班时间在互联网上处理 个人事务员工被解雇的主要原因.因为不当使用邮件而解雇员工的雇主中间,有64%认为员工的做法违反了公司规定,而在62%认为邮件包含不适当的、或者是冒犯性的语言.超过四分之一的老板解雇员工的原因是利用邮件处理个人事务,而22%的老板称,被解雇的员工使用邮件时违反了公司保密规定.
员工不适当的使用互联网是公司的一大顾虑,66%的被调查者表示他们对公司的互联网数据进行监控.其中有65%使用软件封闭它们认为不适当的网站,有18%采取封闭URL地址的方法,阻止员工访问外部博客网站.
公司监管员工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门,其中有45%的被调查公司采用了内容追踪、键盘监控及键盘时间监控等方法;有43%采取存储中查看电脑临时上网文件的方法;12%的公司监控员工的博客,查看是否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内容;10%的公司监控社交网站.
调查还发现,尽管美国只有两个州立法规定,公司必须向员工告知被监控的事实,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公司都这么做了.被调查者中有84%称他们向员工说明了被监控的事实.
消息来源:cci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