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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漫游费新方案缘何难实行?
发布日期:2008-02-29 12:02:01  稿源:
昨天,两部委宣布适当延后漫游费下调时间.对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要求适当后延漫游通话费调整执行时间,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下文称,凡是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 方案的用户,3月1日执行;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不迟于4月1日执行.此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向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申请推后执行漫游费标准, 认为时间太紧,技术上无法实现.
此前,2月13日发改委和信产部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并要求执行时间为3月1日.“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昨天,两部委在网上发出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执行时间的批复》的文件,文件表示,一、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2008年 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二、考虑到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方面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另外,《批复》同时要求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省级分(子)公司尽快按上述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财经解读

手机漫游费新方案缘何不能如期实行

新华社电(记者冯晓芳李华颖)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从3月1日和4 月1日起,手机国内漫游费新上限标准开始按照“漫游状态下拨打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执行.就用户关心的新标准能否按时执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28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为什么选择了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调整起来时间会更长些?

答:由于本次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同时,还对漫游状态下的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了合并.在用户端来说,只是资费标准的下调,但对运营商来说,意味着漫游状态下的资费结构和计费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涉及各种资费优惠方案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加上需要对各地计费系统及全网漫游结算中心进行改造,涉及多个设备提供商和软件系统.因此,对已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调整时间要长一些.

问: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未按时调整到位,或出现计费误差,对用户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

答:此次计费调整的正式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下发,留给运营商的计费改造时间非常紧张,不排除有部分地区因特殊困难无法按照“时间表”执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承诺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如果发生计费误差,多收取用户费用,经核实后,给予话费退还.

问:各地分公司执行新标准是否会有差异,如何协调?

答:集团公司已向各地分公司传达,要求高度重视本次调整计费工作,积极进行相关系统改造,确保新资费政策顺利和早日实施,使消费者早日享受到下调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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