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网站“小米e贷”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宣传,小米公司将网站经营者华忠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小米e贷”的标识与小米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华忠公司构成侵权,遂判决其停止侵权,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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