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捷报网对外宣布,计划起诉美国电影协会(MPA),以回应对方不实声明.
3月6日,美国电影协会发表公开声明称,捷报在一起诉讼中与之和解,并“同意停止侵权行为、承认有侵权行为以及支付了巨额赔偿金”.捷报表示,这一声明与协议严重不符,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捷报CEO陆德表示,美国电影协会在“撒弥天大谎”,并指责对方诋毁捷报公司.陆德透露,已于当天上午向美国电影协会发出了法律函,捷报将保留起诉对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以下为其律师函全文: 美国电影协会暨北京代表处:
我们注意到贵会于2008年3月6日就贵我双方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系列案件的一揽子和解结果公开发布了一新闻稿.现就该新闻稿的不实之处致函贵会:
1、新闻稿中表述的我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承认有侵权行为以及支付了巨额赔偿金等内容均与双方就上海案件签署的一揽子和解协议严重不符.和解协议从没有确认我司有任何侵权行为,恰恰相反,我司确认在提供给上海网吧的捷报网吧乐园平台中没有美国电影协会成员公司电影,所支付的是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2、新闻稿中Frank Rittman的言辞极大损害了我司的商业声誉.
3、我司保留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贵会因发表上述不实新闻而给我司造成名誉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仅此函告.
北京捷报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