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发布了一条重大消息: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分众传媒子公司)掌握了中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的手机用户信息.该公司对机主的 信息进行详尽分类,精确到机主的性别、年龄、消费水平等,以“精确”发送垃圾短信,其中单是郑州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短信日发送量就达2亿条.面对这样的信息,我们或许已经谈不上震惊了,无非是个人信息之无法保护又多了一个例证而已.买了房,则装修公司的电话会如影随形;买了车,则保险推销员的问候会不期而至;生了小孩,则销售婴儿用品的广告会撑爆你的手机……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理应作为我们隐私的个人信息,正在被人别有用心地收集、出售、滥用.而我们却像一条条赤身裸体的金鱼,在没有权利遮蔽的透明鱼缸里,任由恶意的目光肆无忌惮地冒犯和伤害.
一个分众无线掌握了全国一半的手机用户信息,所能告诉我们的不过是这种冒犯和伤害已经达到了何种规模和程度,而个人信息保护不力所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止于被短信骚扰这么简单.据媒体报道,一名女求职者的登记表格被企业遗失后落到了一名犯罪分子的手中,他冒充招聘人员,利用表格所提供的住址、电话等信息,对这位求职者实施了犯罪,并将其杀害.而小偷利用购买到的小区住户信息,通过拨打住宅电话确认住户外出,屡次入室盗窃得逞,这样的事情也非绝无仅有.更为可怕的是,在中国,一个收集、交易和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地下市场已经形成规模,我们面临的伤害不仅仅是被偷窥、被羞辱,而且极有可能造成财产乃至生命的威胁.谁应该为此负责,我们茫然无措.
与这种混乱图景形成强烈对比的是,2007年英国海关及税务总署光盘遗失事件几乎导致政府危机.因为他们所保存的两张电脑光盘遗失,有可能导致 2500万份个人资料的泄露,事发后不久英国海关及税务总署署长保罗·格雷即引咎辞职,而英国首相布朗也被迫在议会下院就没有保护好公众利益而道歉.为什么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在国外会引发轩然大波,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无法激起任何波澜?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们的法律处于缺位的状态.尽管宪法和民法通则都声明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但是仅靠这样粗疏的法条显然无法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不得滥用的权利.
到目前为止,德、法、英、日等50多个国家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早在1974年,美国的《隐私权法案》就明确规定,任何采集、保有、使用或传播个人信息的机构,都必须保证该信息可靠地用于既定目的,合理地预防该信息的滥用.应该说,这些立法经验对于我们保护个人信息有着足够的参考价值,也有着深刻的启示.面对个人信息被随意贩卖、任意滥用的乱局,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必须尽快出台,这也是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的共识.然而这样一部让人期待的法律,据说2003年已经开始起草,2005年已经完成专家建议稿,而至今却依旧没有下文.
法律缺失只能导致权利虚置,公民忍受侵权伤害却无从自救,也无从寻求他救.权利已然告急,立法没有理由再隐忍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