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在《论快乐》中写到“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 滋味。”我们每个人都会有类似的感受:美好愉快的时光总是像瀑布一样飞逝,而当我们执行一项烦闷的任务、或焦急等待某事发生时,时间则变成了池塘里的水, 似乎是要静止了。
很多时候,人们的愉快感受与其体验到时间流逝的速度是正相关的,然而,有过相关经历的人会知道,当我们参加考试时、授课时、做实验时或是全身心投入某项工作时,都会感觉时间流逝得飞快。如果说我们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做实验或授课还算合理,但认可自己喜欢考试的人应该寥寥无几。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了我们对时间的感受呢?
实验室实验
伦敦大学学院的帕特里克·哈格德(Patrick Haggard)及同事于2002年在《神经科学》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中,首次提出了人们对主动行为及相应的行为后果之间的时程感受会缩短的现象。在该实验中,受试者被要求按压一个会延迟发出声音的按键,并对按下按键的时刻与听到声音的时刻之间的时长进行估计。研究者发现,当按压按键是主动行为时,受试者对按键事件与其所导致的声音之间的时长感受,比非主动按键时感受到时间差的更短。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是事件的主动发起者,我们所感受到的事件时程就会缩短。
在上述实验中,非主动按键的对照组是由脑电刺激产生肌肉抽动而触键的受试者,而该组受试者并不会感受到行为和结果事件之间时程的减缩。哈格德等人据此认为,是否怀有主观意愿是决定人们时间感受的主要因素,并在同一篇论文中讨论了利用此现象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否确实出于主观意愿。
埃米莉·卡斯帕(Emilie Caspar)等人将哈格德的发现与著名的米尔格拉姆电击实验相结合,设计了下图所示的实验。他们发现,当受试者在被强迫的条件下对受害者施与电击时,其感受的行为和结果之间的时间差,比受试者主动对受害者施加电击时感受到的时间差更长。在强制条件下,行为的发出者不具有主观参与的意愿,对局面的掌控性更差,承担的责任更少,主观感受的时程更长。
埃米莉·卡斯帕等人的实验设置图示:在强制组,研究者命令受试者对受害者施与电击(身体伤害)或拿走受害者的钱(经济伤害),并使受试者在监视下完成伤害行为。在自由选择组,实验者看向别处,让受试者自行选择伤害方式。
“时序约束”行为
虽然有许多研究着眼于行为的主观意愿与时间感受,然而,卡迪夫大学的马克·布纳(Marc Buehner)教授提出,如果我们了解事件中的因果关系,即使事件的起因并非有意识的主观行为,而是无意识的机械行为,主体感受到的事件时程也会缩短。布纳重新提出了“时序约束”(temporal binding)的概念:如果参与者了解事情的因果,那么事件的起因会在主观感受的时间轴上后移,而结果会前移,最终导致事件因果之间的时间段变短,事件的起因和结果因此在主观感受的时间上产生了某种紧密的联系。
“时序约束”被认为是人们学习、认知世界的一种心理机制。通过主观时间感受的缩减将特定行为及其结果相互联系,也许是我们将因果事件“打包”,从而更清楚地理解世界运作方式的一种认知方式。
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和卡迪夫大学的研究者都在对“时序约束”在儿童认知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探索。关于儿童如何经历“时序约束”目前仍无定论——有的研究者认为,儿童在发展过程中经历着比成人更多的约束认知,从而能进行更有效的学习;另外一些则认为,由于儿童对环境信息的理解能力不如成人,他们掌握的因果关系更少,故经历的“时序约束”也更少;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每个人所感受的“时序约束”作为其认知世界的内在固有方式,是稳定不变的。无论结果如何,这些研究都将有助于我们了解人类如何感受时间、认知世界,也许将可以解释为什么总有人感叹“小时候时间是一天一天过,长大了是一年一年过”。
每个人对时间的感受,犹如对疼痛、温度、味道的感受,是一种主观体验,不仅有个体的差异,而且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参与某项活动的主观意愿、取决于我们是否了解事件的内在联系。因此,当下次我们经历一个漫长事件时,我们应该能相对科学地理解为何时间流逝得如此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