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苹果iPod在全球都卖的很成功,但是一些和电池寿命相关的诉讼经常被提起,这次在加拿大则闹得更大,有购买了第一、二、三代iPod的用户联合提起诉讼称iPod的电池时间仅仅只有3小时,而苹果的营销资料却声称电池时间可达8小时.蒙特利尔和多伦多的法院接到了这两个诉讼,抛开电池老化的原因,光从法律和证据上看,很明显这对于苹果很不利,因此苹果不得不主动让步,花巨资为多达80000名客户发放44加元的优惠券以帮助他们更换电池,而这又激起了用户的愤怒---44加元的优惠券只能换个电池,他们认为这根本就是吸引用户花费更多的金钱在苹果商店上.
这种看似古怪的电池诉讼不是什么稀罕事,为1GB=1000MB的“行业惯例”提起诉讼也是常有的事情,蒙特利尔的学生bitton曾提起诉讼称iPod 8GB版本只有7.45GB可供使用,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