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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质疑网店新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发布日期:2008-07-11 14:29:01  稿源:
网店新规早就听说要出,毕竟新经济的规模越来越大,不过这么快就推行新规令笔者吃惊,同时笔者也对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产生一定的疑问.
网店新规的情况如下:
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态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即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从8月1 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 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意见》同时列举了3类无需登记注册的电子商户:一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二是已登记注册的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与原经营范围相一致;三是已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取得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 成网站备案,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网店新规的不合理性

中国电子商务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终于开始走向正轨了,这个领域还处于一个幼芽的阶段,明天长大,后天结果.网店新规这么早推行从产业角度很不合理,很可能扼杀掉整个产业,破坏电子商务产业链,给整个产业链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

网店新规可能增加大量失业人员数量.电子商务带来了soho时代,给社会解决了大量就业机会,如今网店新规推出会让大量soho破产,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让电子商务变得沉重,与传统商务的成本优势慢慢丧失.

网店新规的不合法性

网店新规作为一个工商监管的措施,缺乏监管对象的准确定位,同时没有量化的界定标准,尤其是上述段里的《意见》中的一,如果电子商务不以营利为目的,那还叫商务吗?商务难道是为了玩?为了公益?何况个人不可能都去工商登记吧?

电子商务属于信息行业,不单纯是商务问题,所以制定规则不能由工商一家来制定,需要多部委协调解决,以免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网店新规有越权的嫌疑.

网店新规影响整个经济秩序,在就业压力巨大的中国,如果连个人做电子商务也要工商登记,无异于小学课本里“关于申请一把暖瓶的报告”.那些官员们还是先研究下中国国情和电子商务现状再指定网店新规,如果只听一群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们的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就倒大霉了,何况通货膨胀等经济压力还很明显,所以网点新规过于草率、不负责任.

作者:柳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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