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调查发现夏普此款液晶电视日本市场上只卖五六万元人民币,而在中国上市的价钱却高达129999元。两个市场上的同一款商品,价格相差非常大。
夏普并非“初犯”。早在今年初,有网友爆料,在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和日本所销售的同一型号的夏普液晶电视所显示的画面效果却有很大的差异,其中出售给中国内地的产品画面效果最差,原因竟然是产品配置中两项核心技术被“简化”。夏普因此深陷“歧视性销售”门。
依据同一产品在不同区域销售时的特点而确定差异化的定价策略,这种现象的确存在。业内观察家罗清启认为,夏普液晶在日本市场和中国市场卖价不同的做法似乎无可指责。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民族产业要建立竞争优势,必须建立起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这其中,国家力量不可缺少。罗清启认为,为保护民族彩电企业,差异化关税政策是有必要的。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外资液晶电视企业征收较高关税,以阻止外资凭借技术优势获得垄断地位,进而掌握定价权。而国美等商业零售企业的能力是有限的。
文/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