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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后不乱 广州禁止电单车用于互联网租赁
发布日期:2017-06-25 07:32:11  稿源:威锋网

如果是杭州的共享e伞因为没有做好备案而无法“上架”的话,那么广州的“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是实打实的被“判死”了。根据广州日报消息,广州市交通部门针对近期市场上悄然出现的“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明确表态:广州不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等助动自行车进行互联网租赁。

何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简单的来说,平时我们常见的共享单车是一种“互联网租赁单车”,想必您就应该了解“租赁电单车”是怎么回事了。随着我国共享单车的迅速发展,近期国内部分街头和校园开始出现了“共享单车2.0版”或“智能助动单车”等电动共享产品。与共享单车相比,虽然前者在收费模式和租赁过程都与共享单车一样,但安全性并不能一概而论。


广州市交警部门指出,“电动自行车或助动自行车因其安全与秩序等方面的问题,在交通密集的大城市难以有相应的路权与其匹配,从而备受争议,甚至在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方面引发大量负面问题。基于互联网租赁的形式,则增加了拥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因素,增加了安全检查方面的交接,相应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广州市交通部门对“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的态度是非常明确和坚决的,不仅是说说而已,在做方面也绝对不当儿戏。目前广州市范围内暂未发现企业批量投放带助力装置的“互联网租赁电单车”。

在目前共享产品一直饱受争议的今天,广州市交警部门的这步棋为何下得那么坚定 ?首先有先礼后兵。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其次有先例,广州市并不是国家首个禁止“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的城市,此前在上海、北京也有过类似的做法,不仅”封杀“了共享的电动车,包括市民们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都会受到交警部门限制。

或许,互联网租赁电单车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正因为有了这段路,电单车企业才有更多的思考时间,站在共享经济的角度多方借鉴,取精华,去糟粕,不断优化用户骑行体验,解决行业难题,最终成为共享出行生态圈的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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