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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举报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行政垄断及违反公平竞争
发布日期:2017-12-06 19:21:35  稿源:新浪科技

近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已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资料显示,天元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和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天元的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成都、香港设有分所。

天元律师事务所在公告中称,自2016年8月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50个城市相继出台地方网约车细则。然而不少城市网约车细则含有不同程度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比如,对网约车车价、轴距、排量、发动机功率、长宽高等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当地实际需要的条件;以严苛条件要求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等形式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以强行设置车载设备目录等方式排斥其他经营者提供商品;以不合理的户籍要求限制外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等。“我们合理担忧,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的出台涉嫌未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也涉嫌构成在当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天元律师事务所称,已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实际上,新浪科技此前就曾报道了泉州和兰州两地对网约车细则进行调整的消息。

9月18日,泉州交通委发布《关于印发调整完善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原先新政细则中车辆的准入等门槛进行了调整。

除了泉州,兰州也对此前的网约车新政细则文件悄悄进行了修改。原先的车辆轴距、不得接入多平台等要求被删除,车辆价格的要求也从14万元以上调整为不低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车价格1.5倍。

此外,交通运输部也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驾驶员考试模式进行调整。

据兰州晨报之前的报道,兰州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调整是多部门针对兰州市网约车运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后作出的。“实际上不单是兰州的细则在调整,其他城市也根据网约车的实际运行情况作出相关修改,兰州未来也不排除继续进行修改的可能”。(张俊)

以下为天元律师事务所公告原文:

天元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及构成行政垄断进行举报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文件,应当不予出台。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又再次提出更细致的具体要求,这体现了中央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心和重要部署。

自2016年8月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50个城市相继出台地方网约车细则。然而不少城市网约车细则含有不同程度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比如,对网约车车价、轴距、排量、发动机功率、长宽高等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当地实际需要的条件;以严苛条件要求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等形式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以强行设置车载设备目录等方式排斥其他经营者提供商品;以不合理的户籍要求限制外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等。我们合理担忧,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的出台涉嫌未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也涉嫌构成在当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其出现与发展满足了大量私人出行刚需,解决了传统出租车饱受诟病的诸多问题,显著提升了用户出行体验,也倒逼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自发性改革和服务质量的提升。部分地方网约车细则相关限制内容,很可能正在或已经对促进当地出租车出行市场竞争、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出行福利和体验造成损害。

为此,天元律师事务所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日前部分城市已率先对当地网约车细则中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进行了主动调整。天元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持续为推进其他城市纠正网约车细则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容、取消涉嫌构成行政垄断的规定而努力,为维护和促进当地出租车出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共享经济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更好的出行需求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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