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委托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解释称:“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星巴克以“店铺租约”的格式合同,明令排除其他同业竞争者进驻其排斥区域正当经营,属于排他性的“独家购买”行为,涉嫌订立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
其次,瑞幸咖啡指控星巴克对其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据瑞幸咖啡介绍,瑞幸咖啡的很多供应商与星巴克的供应商相重合,近期已有多家机器设备、包装包材、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反馈,星巴克要求他们站队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继续供货。目前,瑞幸咖啡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将要停止供货的通知。
瑞幸咖啡的公开信中指出:“星巴克的上述做法,既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中国咖啡行业的发展。”此次公开信中,瑞幸咖啡要求星巴克能够尽快解除合同中排他性条款,立即停止向供应商施压,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行为。
瑞幸咖啡由原神州优车集团COO钱治亚创建,于2018年1月1日陆续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营业,目前已完成门店布局525家;根据此前瑞幸咖啡提供的数据,试营业期间瑞幸咖啡累计完成订单约300万单、销售咖啡约500万杯,服务用户超过130万。
剑指星巴克的瑞幸咖啡此次也以法律形式与星巴克正面碰撞,根据世界权威的市场调查机构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在2017年星巴克在中国咖啡馆服务的市场份额达58.6%,门店数量占连锁咖啡馆总数的61%。
以下是公开信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