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带着U盘去打印资料时,因U盘病毒过多,打字员张某在杀毒过程完成之前就决定拒绝了打印.赵某自己将病毒清除后却发现U盘里的资料没有了,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索赔2400元.记者昨(25)日获悉,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2008年7月3日,原告赵某带着U盘前往被告经营的打印部打印文件资料,打字员张某将赵某的U盘插入电脑后,称其U盘上有很多病毒要先进行杀毒,赵某看 到张某多次点击“删除”之后,便以病毒过多为由拒绝打印了.随后,赵某自行在电脑上完成杀毒后,却发现U盘里的许多材料都没了.赵某称,自己U盘内存有其申报国家专利的材料,怀疑是张某动了手脚,以“删除”的形式将文件拷贝到了备份区,于是拨打了110报警.
法院认为,赵某自行带着存有文件档案的U盘前往张某处打印材料,张某在发现病毒后进行杀毒程序,并无过错.期间文件被删除,张某亦无故意和过失.同时,赵某诉称其文件被删除并无相应之证据证明被删除文件的具体内容和价值,也无证据证明其损失达到了2400元,遂驳回了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