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欧盟议会决定,将欧盟地区的音乐版权保护时间从50年延长至70年,使得早期的音乐再次进入版权保护范围。此举将使得一些早期的乐队,比如披头士等,避免他们自己的音乐作品变成公有财产。同时,欧盟议会还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之前对电影版权进行评估,届时电影版权保护时间也有望得到延长。
但是欧盟议会此举引发了众多争议,欧洲许多教育机构人士对此进行了抨击,他们认为此举满足了唱片公司的愿望,后者能够继续从唱片中获利,但是却伤害了消费者和整个社会。2006年,金融时报前编辑Andrew Gowers在英国发表知识产权报告时,强烈反对延长版权时间,当时唱片公司开始向欧盟进行游说。
cnBeta编译
来源:Electroni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