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三名罪犯的具体罪名是自2006年10月份起即开始密谋侵入受害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窃取有关的数据。犯罪分子们使用SQL注入攻击技术来窃取数据,并利用木马软件控制了位于加州,伊利诺伊州,新泽西,拉脱维亚,乌克兰以及荷兰的肉机,并利用这些肉机发起攻击。这种SQL注入式攻击会向程序中插入一段非法代码,并利用这段代码来攻击数据库数据层的一个漏洞,从而能从数据库中肆意提取需要的数据。
他们还同时非法在受害者的机器上安装后门及嗅探器软件,这些软件能实时地监控并拦截受害机器向外发送的数据,为了隐藏自己,他们还使用了代理服务器,他们编写的木马程序能巧妙地规避杀毒软件的检测,还可以自动删除木马软件的线程。
更糟糕的是,他们还试图将窃取到的信息进行倒卖。数罪并罚,他们的罪行最高可判35年监禁,并处125万美元罚金。看起来他们的千手绝技只能留到监狱中来发挥了。
CNBeta编译
原文: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