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深圳律师黄维领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起诉到福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公开其消费明细,就欺诈行为进行正式道歉,并赔偿他损失共4万元.后百度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福田区法院作出裁定,认定百度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今年2月18日,深圳中院裁定认为,本案应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据悉,此案目前已在北京海淀区法院进行了三次庭前证据交换,目前定于11月3日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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