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人士认为,如果上述合作计划属实,则最大受益者仍是各大媒体公司.一方面是媒体公司将从微软处获得收入.另一方面是微软这样做以后,或许谷歌也被迫向各大媒体公司付费.
但TechCrunch却认为,如果微软通过付费方式能够提高必应市场份额,微软肯定愿意花钱;然而仔细分析起来,微软这种付费策略实际上却行不通.原因如下:
首先,微软只能同数家主流媒体公司合作.试想一下,如果今后《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洛杉矶时报》等大报的数字内容网络链接仅提供给必应,这确实有利于必应流量的增长.但互联网新闻内容非常庞大,远不是数家主流报纸就能全部涵盖.如果必应希望同所有报业集团达成类似合作协议,则需要为此支付巨额资金.
其次,即使是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公司,也无力承担购买所有互联网新闻内容的资金.事实上默多克本人就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如果谷歌等搜索引擎必须向报纸网站的所有内容付费,则谷歌等公司基本上就没有了任何利润.”
再次,互联网“独家发布内容”的时限很短,最多也就比其他网站提前30秒钟而已.原因很简单:其他网站通过必应而收录新闻集团的数字内容后,谷歌又能通过抓取这些网站内容方式来间接为新闻集团内容建立搜索索引.不仅如此,虽然《华尔街日报》经常发布独家内容,但别的网站也能发布内容相似的独家内容(所获消息渠道不同,但内容一样).
由此可见,买断互联网数字内容独家发布权的方式,其实违背了互联网开放的天性.媒体公司只能适应这种开放性,而不是加以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