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知网凭啥这么横?

摘要:

维权8年后,年近九旬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终于等来了中国知网的道歉和70余万元赔款。从2013年起,赵教授就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中国知网,并全部胜诉。但道歉远非事件的终点。

新华每日电讯:欺客,改否?  知网,知否?

文/点苍居士

编辑/绫波

两年多前,翟天临一句“知网是什么东西”,让知网这一国内最大知识数据库上了热搜。但凡写过论文的人都清楚,知网号称“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是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建成的“CNKI数字图书馆”,信息量规模一度高居世界之首。

下论文、找文献,上知网准没错。要追踪学术前沿、了解最新学术动态,知网也少不了,这是它的行业地位和贡献。但作为一家商业数据库,知网的生意更是风生水起。2020年,知网主营业务收入近11.7亿元,毛利率达53.9%,这个百分比,高于最赚钱的苹果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披露的知网营收情况(图源: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披露的知网营收情况(图源:同方股份)

只要合理合规,这样的盈利能力外人无可置喙。但知网的运作和盈利模式,一直遭到很多质疑。以赵教授诉知网侵权案为例,知网将其100多篇文章收录至数据库,并通过电脑、手机等端口传播获利,而作者本人不仅没有稿费,下载自己的作品还要付费。

这也透露了知网多年来的盈利套路:一边收录著作权人作品,一边在未明确获得作者本人授权的背景下,在网络上传播获利,作者却得不到任何报酬。

其实,赵教授并非孤例。天眼查的法律诉讼显示,知网所属公司共涉及1500多条诉讼,其中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超过1100条。

有人会问,中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知网就这么明目张胆地知法犯法?

知网说,自己的数据库通常跟学校或期刊合作,不与作者直接对接。言外之意是,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就应看到投稿须知中的“稿件将编入知网数据库”等表述,如果没看见,那也赖不着知网。

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过往判例显示,期刊的投稿须知或有关协议并不等同于有效授权依据。换言之,知网以这种协议为由,传播别人的作品却不给稿酬,实际上是仗着市场规模和垄断地位搞“店大欺客”。

说穿了,知网的高利润是因为“进货”便宜“售价”高,以中间商的身份赚得盆满钵满。

在“进货”环节,因为知网的行业垄断地位,一般学术期刊很难承担不被知网收录的后果(那意味着自身影响力大减),知网得以用低廉的价格收录期刊文献。而在“售货”环节,知网针对的是个人用户,论文收费标准为0.5元/页,下载一篇20页的论文,要付10元,硕博论文则在15-25元/本不等。一边是压低价格一锤子买卖,一边是反复收费,难怪利润很高。

知网会员流量计费标准表(图源:知网)

知网会员流量计费标准表(图源:知网)

不光个人,一些高校及机构用户也在吐槽知网“涨价离谱”。2016年,有高校图书馆发表声明称,2000年以来,知网对该校的报价每年涨幅都在10%以上,从2010年起,年均涨幅居然接近19%。

但涨价背后,期刊、论文作者等知识生产者却很难从知网分一杯羹。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批评知网:“技术让知识越来越便宜,而垄断让价格越来越昂贵。”

平心而论,知网能有今天的市场地位,说明其收录文献的思路、方向、广度和更新速度受到学术界认可,知网也由此成为中文学术界不可或缺的数据库。不过,在获得市场主导地位后,知网一定程度上“异化”了。

例如,有学术界人士称,知网不仅垄断了学术论文资源,更借机垄断了学术评价资源。在近年高校与学术机构的量化指标中,知网论文发表、引用、下载、影响力等数据成了重要评价标准,这让知网更加有恃无恐。

按理说,作者稿件被学术期刊录用出版,期刊杂志社再将文章授权给知网,在这个过程中,作者、学术期刊、知网平台都是利益相关方。但显然,由于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作为平台的知网赚了大头,内容生产者却成了近乎免费的打工者。

也有人质疑,一些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凭啥在知网上成了赚钱工具?学术知识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该如何平衡?

类似的争议不光存在于中国。比如2018年,欧洲研究委员会联合10余个欧洲国家的主要研究机构发起“S计划”,呼吁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可以由纳税人免费获取。

去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把知网一般的论文浏览和下载功能纳入国家购买服务,在国内供用户免费使用,论文查重、论文引用检索、大数据服务等可继续收费。倪委员还建议,知网应对青少年学生群体开设绿色通道,让学生免费获取专业文献,这对促进教育公平、激发学生创造力有重要意义。

说到底,学术研究是公共性知识生产,知识平台当以社会效益为先,最终目标是降低知识获取成本、丰富知识获取渠道,而不是利用市场主导或垄断地位获利。

就这个意义来说,知网只停留于个案的道歉,显然不够,如果以往的运作模式不改革,用户就侵权发起的诉讼恐怕不会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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