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检女神”伊丽莎白·霍尔姆斯被判处超过11年监禁
据记者John Carreyrou报道,Elizabeth Holmes(伊丽莎白·霍尔姆斯)已被判处135个月的监禁,即刚刚超过11年。据《纽约时报》记者艾琳-格里菲斯(Erin Griffith)报道,负责监督此案的爱德华-达维拉(Edward Davila)法官宣布,她被认定的罪名使她要对诈骗10名受害者的1.21亿美元负责。
达维拉说,霍尔姆斯拒绝为欺诈行为承担责任,这对她的判决决定不利。
陪审团在今年早些时候认定霍尔姆斯的三项电信欺诈罪和一项共谋电信欺诈罪成立。在这位前Theranos首席执行官被判刑的几周内,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她15年的监禁,并向受害者赔偿8亿多美元。在审判当天,政府方面还出具报告认为霍尔姆斯的行为使病人处于危险之中。
同时,霍尔姆斯的律师提交了一份82页的文件,论证她为什么应该得到更轻的惩罚,即最多18个月的软禁和社区服务,并提供了100多封支持创始人的信件。
霍尔姆斯领导的公司承诺通过在一滴血上进行超过240项测试来彻底改变医疗行业,而传统的测试需要更大的样本。但事实证明,该公司的技术并不奏效,而且给病人带来了不准确的结果(霍尔姆斯在两项欺诈病人的罪名和一项共谋欺诈病人的罪名上被判无罪)。
审判主要取决于霍尔姆斯是否知道她在提供虚假信息。据NBC新闻的Scott Budman报道,在宣布裁决时,Davila引用了霍尔姆斯和Theranos前首席运营官兼总裁Sunny Balwani之间的短信,作为霍尔姆斯密谋欺骗投资者的证据。
Balwani在另一场审判中也被认定有罪;他被指控犯有10项电信诈骗罪,以及两项共谋实施电信诈骗罪。与霍尔姆斯不同,巴尔瓦尼被认定同时误导了投资者和病人。他将于12月7日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