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认定苹果在Epic Games案中iOS应用商店存在垄断
苹果公司与Epic Games在美国曾有高调法律对峙,两家公司近期也在澳大利亚法庭展开较量。今年8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苹果App Store因禁止侧载和替代支付方式,违反了竞争法。
法院当时未公布书面判决,但近日发布了长达900页的判决文书,更多裁决细节随之公开。苹果表示不认同法院判决,将继续在法庭上捍卫自身立场。
苹果声明称:“苹果在澳大利亚或全球任何市场都不具备垄断地位。我们强烈反对本案中的多项裁决,其中包括其他法院已经否定的市场定义。我们将继续寻求一个既能保护我们知识产权、又能保障消费者及开发者从App Store获得安全可靠体验的结果。”
在澳大利亚此案中,Epic指控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力,限制应用分发仅限于App Store,强制数字内容内购并禁止替代应用商店和支付方式,阻碍市场竞争。
法院采纳了更为狭窄的市场定义,将iOS视为独立生态系统,认定苹果在iOS应用分发和应用内支付处理上构成垄断。尽管苹果目前尚无须立即更改相关做法,法院并不赞同其禁止侧载与第三方支付的规则。
苹果认为只将iPhone视为单一品牌市场是错误的,因为苹果在与Google Play商店、三星Galaxy商店等其他平台,以及PC和主机软件市场面临竞争。包括美国法院在内,其他国家法院在Epic Games诉苹果案中均未采纳此市场定义。
澳大利亚法院引用欧洲“数字市场法案”(DMA)作为第三方分发可行的证据,苹果则表示该观点忽略了绕过App Store安全及隐私保护带来的风险。苹果立场认为,侧载易导致恶意软件、欺诈和病毒,用户容易接触到缺乏限制的内容,可能损害iPhone用户对设备的信任感。苹果指出,数字市场法案出台时间尚短,其对安全性的影响尚无法全面评估。
尽管如此,Epic在澳大利亚的胜利并非全方位。法院认为苹果有权对其知识产权收费,拒绝支持第三方应用商店属正当行为,并承认App Store提供的隐私和安全防护。如何纠正苹果涉嫌反竞争行为的补救措施尚未确定,相关整改指令尚未下达。判决公布后,Epic Games宣称“堡垒之夜”(《堡垒之夜》)将重返澳大利亚iOS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