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337调查终裁胜诉 刘靖康最新回应

摘要:

影石创始人刘靖康发文,对337调查终裁胜诉进行回应。刘靖康表示,“花了1000多万美金终于走到今天,感谢公司法务团队和外部律所两年来的奋斗,感谢美国ITC委员会和Doris Johnson Hines法官在受到多方干预下仍然进行了公正和专业的审判,感谢GoPro开创了运动相机行业。”

刘靖康还表示,“我们决定未来如果同行善意使用影石Insta360 Ace系列运动相机目前已生效的技术专利,影石将不会主动提起诉讼。行业快速发展需要厂家互相站在彼此的肩膀上,我们愿继续以创新续写影像这场无限游戏。”

近日,影石创新发布公告,美国337调查终裁落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维持初裁,判定GoPro六项指控均不成立。

影石在公告中表示:“本次337调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不受限制地在美国进口和销售现有产品。”

资料显示,337调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是ITC审查进口产品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贸易救济程序。一旦认定侵权,ITC可发布排除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因其审理节奏快、制裁力度大,337调查长期被视为中国企业出海的主要法律壁垒之一。

根据ITC终裁,GoPro指控的六项专利争议中,五项被裁定为不构成侵权或相关专利权无效;针对剩余一项外观专利,影石提出的新设计方案也获ITC确认不构成侵权。

查看评论
created by cea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