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众来说,观察这一创纪录判决的视角主要有二:一是了解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二是跨国企业在反盗版问题上是否会出现新动向。
体现上海坚决态度
微软是在2009年5月向浦东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微软认为,被告大众保险公司至少安装使用了9种盗版微软软件,包括各种版本的视窗系统、 Office办公套件、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等,共计450套。在起诉书中,微软要求的赔偿224万余元,而最终判决支持了96%的金额要求,其 中,近210万元是法院认定原告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实际上就是450套软件的市场价值;其余部分主要是律师费等。
这次“创纪录”的判决,表明了上海司法系统对待涉外反盗版案件的坚决态度。在企业使用的软件正版化方面,上海一直走在国内前列。在上海,多个政 府部门组成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企业的正版化情况进行检查。数据显示,微软、Autodesk等国际知名软件企业,以及金山、中标 等国产软件企业在上海的销售额均占全国的15%—20%,远高于上海GDP占全国的份额。
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此背景下,该判决无疑带有强烈的宣教和警示意味。人们 注意到,创下上一个“172万元”纪录的判决,正是在366天前,上一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大企业首次成为被告
除了赔偿金额大,本案的特别之处还在于:这是国内大型企业首次成为微软通过诉讼方式反盗版的对象。此前多年,微软以诉讼方式反盗版的主要对象只是中小企业,获得的最高赔偿额为50万元。
大众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马兴在判决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微软起诉前,双方曾经就公司的软件正版化事务进行了长期接触,公司的态度是“积极而慎重的”,双方反复谈判了一年多。微软承认,从2008年至起诉前,双方一直在接触。
马兴说,谈判中的分歧主要是价格;而就在双方心理价位相当接近之时,微软改变了态度,转而起诉。但微软称,达成购买意向后,大众保险迟迟没有进一步行动,才引发了起诉。据记者了解,这份购买意向涉及数百套正版软件。
马兴对微软在一审判决后发表的声明表示非常不快。他认为,在该声明中,微软不必要地强调了大众保险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其中包括多家A股上市公司,让他们承担了相当多的法律之外的压力。
但这也许是反盗版诉讼的最致命之处:不仅是经济赔偿,更是对企业形象的打击。特别对大企业,后者更加关键。因此,常理上说,大企业被发现使用盗版软件问题后,往往不愿意走上法庭,而倾向于私下协商解决。但不知为何,大众保险成了例外。
充分考虑法律与现实
浦东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曾前往大众保险公司调查,员工在笔录中承认使用盗版软件;同时,法院抽查了部分电脑,发现了大量盗版软件;以抽查情况按比例推演,再综合考虑大众保险和微软曾经达成的购买意向等,最终定下了赔偿金额。
浦东法院透露,微软曾提出删除盗版软件的要求。但一旦删除,大众保险的IT系统将无法工作。考虑到社会利益,主要是众多保险客户的利益,判决对此要求没有支持。
实际上,只要大众保险支付了赔偿,也就等于获得了微软软件的使用许可。
马兴透露,微软在诉讼中提出的赔偿要求,较原先双方谈判的金额要高,“似乎带有惩罚性色彩”。但法院人士表示,在审理侵犯著作权案件时,我国法律遵循“填平”原则,也就是以填平实际损失为限,不存在惩罚性赔偿。
马兴说,大众保险尚未决定是否上诉。他说:“这件事促使我们思考,长期来看,微软产品并非不可替代。同时,国家应鼓励发展民族软件产业,特别是开发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
本报记者张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