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5:13:37
KTV版权费之争也应“门当户对”
发布日期:2010-11-08 09:02:49  稿源:
以集体的形式来保护版权人利益,是一条不错的道路,但解决了版权人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作品使用人的问题,随着版权市场的扩大,作品使用者面对版权事务也将 越来越力不从心,寻找合适的版权代理机构来处理版权也将成为必要的手段。中山市的K TV企业希望成立的娱乐行业协会,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径。
在被知识产权维权机构的起诉或收取版权费的形势下,中山市10多家大型KTV企业在顺景商务酒店开会达成共识,为了不交“冤枉钱”,他们宁愿删歌也别碰歌曲版权问题。因为前来“维护知识产权”的公司众多,而且收取费用也无法彻底保障所有歌曲正常使用。他们希望可以成立中山市娱乐行业协会,共同应对版权问题。

近几年版权市场逐渐热闹,对著作、音乐、电影等侵权行为让版权人颇为头痛。文著协、音著协和影著协等随之兴起,或纷纷成立,或强化其功能。这类机构有不少是半官方性质,它们往往向作品使用者收取授权费用,扣除管理费后再向版权人分配版权费。

然而这并没有彻底解决侵权问题,主要原因是这些协会代表性不够,此外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自我授权”这一问题。诸如一些“未授权就代表”、“强行代表”的行为,被人诟病之余,还使得即使向这类协会交了费,也并不一定能让作品使用者不再面对版权纠纷。另一方面,这类协会的收费标准过宽、管理费过高,有的收了费却不去全力打击盗版,导致版权人和交了费的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同时都未受到保护,甚至有沦为收“保护费”角色之虞。

事实上,这只是类政府机构设租卡位、抢夺或创造管理权限的一个案例,保护版权只是其设租收费的借口,这些现象也大量存在于动漫、网络游戏、互联网视频等多个方面。其实,在版权市场,不需要一个类政府机构强行代表,版权人们自由的联合,自然会找到各自的最佳代理人。

以集体的形式来保护版权人利益,是一条不错的道路,但解决了版权人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作品使用人的问题,随着版权市场的扩大,作品使用者面对版权事务也将越来越力不从心,寻找合适的版权代理机构来处理版权也将成为必要的手段。双方的专业代理人,经过充分的博弈后,自然会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这有别于版权人指定价格,作品使用者被动接受这一种方式,也是市场机制的应有之道。中山市的K T V企业希望成立的娱乐行业协会,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径。

□聂日明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5:13:37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