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影著协副秘书长史文霞表态:“其实(影著协)什么时候开始收费还没有具体日程。”而不久前,该协会曾信誓旦旦地表示,除偏远地区, 明年伊始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收费。同一时期,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朱永德在“金鸡百花电影节”的论坛宣布:明年1月1日起,国 内网吧、长途车、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的版权费。朱永德称,《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已 结束网上公示,进入公告程序。
“执行”上述收费任务的是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家由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中国录音录像总社、民营企业网尚文化合资的公司。
今年4月,影著协在北京成立,是国内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理事会成员囊括了影视圈内的大腕,韩三平、明振江、刘丽娟、高峰、王中军、张伟平、于冬等。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认为,此举能够维护电影作品权利人的权益,推进我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当时会议讨论通过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章程,并决定向网吧和长途汽车收取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在2010年推行,在网络和其他领域实施集体管理将逐步展开。六个月后,收费提上日程。
这个看似理性的提议并没有获得业界的认同,反倒收获质疑声一片:影著协有没有权利收费?最核心的版权问题有没有解决?它是否会沦为某些机构和个人敛财的工具?
收费风波
业内有人算过一笔账,影著协收费标准的背后是一笔不菲的收益: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家,按照“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的网 吧日缴费公式计算,全国网吧业一年能收取10亿元;目前中国大中型营运客车保有量约100万辆,每年从该市场可收取30亿至50亿元。
影著协是否有权利将这笔版权费收入囊中?一位业界律师告诉《IT时代周刊》,影著协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形式,类似的组织还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 会、文著协、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由于权利人单独行使某些权利时存在种种技术上的困难,但如果不实现,在经济上或将得不偿失。于 是,这些 “小权利”往往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行使。他举例称,音乐著作权人有理由向KTV收取版权费,但由于KTV的营业场所很多,而且凭借自己力量很难调查 KTV到底有没有用你的歌,用了多少,这种“小权利”在中国主要经过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行使。
这位律师还解释说,影著协只是“代理人”,在版权方缺席时,影著协没有权利向网吧等收费。有意思的是,在舆论的质疑声中,没有一位协会成员站出来声援影著协。其执行机构北京网尚公司甚至摆出一副避嫌的架势。
网尚公司文化市场总监程天宇表示,“因为涉及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中录改制,中录网尚现在是不是要执行这个收费任务,现在我们也弄不清了。”程天宇承认,作为影著协版权来源的会员单位,目前仅有网尚文化一家。
“大家如果加入影著协,肯定能收到更多钱,影著协是非常希望版权方都加入协会的,”程天宇说,“但他们都不愿意加入影著协。”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在影著协放出收费消息时,舆论的矛头曾对准北京网尚公司,认为其以协会之名推广相关的平台。影著协预备力推的“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由北京网尚公司打造。
日前,影著协在官网上回应了只有一家会员的说法,首次公布了64家会员单位的名单,其中包括中影集团、保利博纳、华谊兄弟、橙天娱乐等知名机 构。朱永德曾表示,影著协会员的影片占了国产片的95%,因为所有大的制片单位都是他们的会员。另外一些会员,如广电总局旗下的电影频道等,他们也有部分 港台片、国外影片的版权。
但问题是,在成为影著协会员的同时,影著协也获得了他们版权的代理权?这个问题至今无解。
被边缘化的“影著协”
国内的影视网络版权市场正在成型,形成了一定的分销产业链。代理公司从版权所有方购得网络版权独家代理权,随后对这些作品进一步分销。特别是自去年反盗版联盟成立以来,各个视频网站、公司都开始注重版权,甚至一度造成“洛阳纸贵”的局面。
去年9月,搜狐张朝阳率激动网、优朋普乐等全国110家互联网视频方组建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组织,对优酷网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起诉讼,并以版权市场售卖价格为依据,当场宣布向优酷网索赔5000万到1亿元人民币。
在重罚的“大棒”下,相关公司开始下重金购买版权。据悉,搜狐投资千万美金购买版权,并获得中影集团、华谊兄弟、保利博纳、鑫宝源等近百家版权战略合作伙伴支持。
今年,酷6曾表示,公司将投入3亿元的资金,用以提升网站的内容质量,包括正版化、新媒体视频内容整合和增购优质宽带等。酷6宣称独家拿下今年70%的热播剧。
水涨船高,业内人士透露,“热播独家剧的价格一集价格在10万-20万之间,一部50集的独家热播剧价格在700万左右。非独家剧一集的价格也可达几千元。”
优朋影视推广中心总监朱江表示,国内进行代理的影视作品,主要是大陆、香港地区出品,这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经分别掌握在盛世骄阳、佳韵社、激动网、酷6网、乐视网、优朋普乐六家代理商手中。
获得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公司,将产品进一步“分销”。“目前,分销的市场进一步细化,版权代理公司在分销前都会列出正当使用的范围,如乐视网的渠道有VOD、数字电视、IPTV和手机等。”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
网吧也成为“分销”的渠道之一,他们为网吧提供正版影视的平台,每年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使用。其中“乐吧影院”每年使用费在3000元左右,骄阳模式为2000元,网尚文化的中国网吧院线3600元。
对此,知识产权维权律师游云庭表示,像盛世骄阳等这些版权代理公司,其实已经缴纳过版权费用,网友们点播这些视频时无需再收费。如果影著协再向网吧征收的话,那就造成了重复收费的问题。
事实上,几家版权代理公司也无意放弃手中的代理权转交影著协集体管理。朱江表示,“我们这六七家代理商,没有一家答应跟影著协合作的,都不想理它;它也从来没来和我们谈过。”
网尚文化曾经代理的香港TVB电视剧传播权,也在2010年终止合约,转归上海SMG旗下百视通手中。百视通也称,与影著协没有版权代理合作。
合理维权
根据美国商业软件联盟2009年进行的评估,中国盗版问题大概涉及到77.6亿美元,其中,网上音乐有99%都是未经许可的。今年两会上,文艺 界代表如宋祖英、王兴东、张抗抗等人都提交了关于保护影音、图书著作等版权的议案。近日,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主席埃瑞克·史密斯也称影著协收费一事反映了中 国影视界迫切地需要回报。
业内人士指出,维护版权需要影著协这样的组织,但在没有理清版权归属,没有和版权方沟通的前提下,影著协便高调地要收费,不免让人质疑其动机。
有观点指出,保护版权的意识在中国尚需培育,维护版权人利益本身也理所应当,但与盗版同样恶劣的是,借保护版权之名,行圈钱之实。
影著协也意识到收费所面临的复杂局面。史文霞说:“其实公示结束之后,我们随时可以启动收费,但是要解决的问题太多。现在我们收费并没有具体时间安排。从哪个地区开始试点,用什么样的方式收取,都还在调研。”
《IT时代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