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通讯隐私法案允许美国政府在没有搜查令或事先通知当事人的请看下获得人民的邮件帐户信息,包括Google和Sonic在内的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在对抗这一法令,称其违宪。跟搜查令不同的是,电子通讯隐私法案只需要所谓的“适当理由”即可要求获得相关信息和材料来进行调查。
Sonic曾试图抵抗但已经失败,Google则对目前的诉讼拒绝发表评论,显然他们两家都受到了要求获得Appelbaum信息的压力。电子通讯隐私法案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1986年就已经被通过,而最近一些科技公司一直在游说国会改进该法律,要求更严格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