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谷歌则否认这封电子邮件表明该公司故意侵权,并表示“这与一项调查有关,该项调查就是为了防止甲骨文起诉而进行的”。尽管如此,谷歌却一直在 试图删改这封电子邮件,并称其受“律师和当事人信息披露豁免权”(attorney-client privilege)的保护,因此甲骨文要求披露该邮件的请求违反了该保护令。
但2011年8月底,美国加州北区地区法庭法官唐娜·柳(Donna Ryu)作出判决,要求谷歌必须移交林德霍尔姆的电子邮件草稿及其他相关版本。对于该裁决,谷歌随后提起上诉,要求推翻唐娜·柳的裁决,不必公开林德霍尔姆所发邮件。
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周一驳回了谷歌的该上诉,称林德霍尔姆的电子邮件是针对谷歌管理层的要求而做出的回应,而并非应谷歌律师要求。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