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如何保护用户私人数据的问题上,Facebook一直都在接受美国和欧洲监管机构的审查。去年,德国的一个数据保护机构称,该机构可能会就脸部识别软件对Facebook处以罚款。
Stewarts Law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大卫·斯特莱特(David Straite)在这份电子邮件声明中称:“这不仅是一项损失赔偿诉讼,同时也是一桩开创性的数字隐私权案件,可能会带来重大的司法和商业后果。”
Facebook发言人安德鲁·诺耶斯(Andrew Noyes)则发表电子邮件声明称,这项诉讼“没有价值,我们将积极展开辩诉”。
在此以前,有关Facebook在用户注销以后仍追踪其数据的多项诉讼已在全美范围内发起。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审判委员会在2月份下令称,这些诉讼案应被合并到一起,在Facebook总部所在州听审。
非美国居民斯特拉塔称,Stewarts Law法律事务所正在评估将“非美国居民”加入到原告团体中的方法。
诉讼指出,美国《联邦反窃听法案》(Federal Wiretap Act)“提供了每天每触犯一次罚款100美元的法定赔偿金额,每名Facebook用户的索赔金额最多不超过1万美元”。
Facebook通过IPO(首次公开招股)方式发售了4.212亿股普通股,其股票已开始在纳斯达克进行交易,股票代码为“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