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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三定律'与一个实践者的'意外'买单
发布日期:2006-12-26 14:57:07  稿源:
胡戈因为恶搞陈凯歌的《无极》迅速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络电影制作人,而那个曾为无数网友PS恶搞的上海小胖墩,现在已经开设了自己的网站,成为网民欢迎的对象.
显而易见,在这个日渐娱乐化的时代,恶搞作为一种求职方式或者职业,前景大有可为.君不见,胡戈因为恶搞陈凯歌的《无极》迅速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络电影制作人,而那个曾为无数网友PS恶搞的上海小胖墩,现在已经开设了自己的网站,成为网民欢迎的对象.
  有人因此总结出了恶搞三定律:
  第一:具有娱乐性,能迅速传播并愉悦大众;

  第二:具有人民性,能“伤害”被搞对象,却因为得到万千民众的同情和笑声,在舆论中处于不败之地,并获得额外利益;

  第三:动机的纯洁性,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恶搞者常常处于法律的边缘,但由于其恶搞动机的纯洁性――没有任何商业动机,仅为个人娱乐,因此能得到宽容,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尊重.


  如果人人都能很好的理解以上定律,恶搞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一种有趣的娱乐内容.可惜,由于恶搞明显的一本万利特性,实践者日益增多,而其中不乏“意外”买单者,最近告百度的张新维律师就是一个例子.

  因为和百度在竞价排名上的协议纠纷,作为律师的张新维曾以法律诉讼来施加压力.尽管,百度认为自身并未违约,或许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也或许出于对客户的尊重甚至敬畏,采取了相当优惠的条件来安抚这位“愤怒的”律师,双方达成了和解,此事本应善了.

  不知道是否因为受到诸位恶搞英雄成功经历的鼓励,张新维决定“恶搞”百度一把,来成就自己的英雄梦想.他在撤诉后,无视双方已经和解,开始频繁接受媒体采访,更把百度和自己的和解内容,当成能够引起舆论注意的“把柄”,以夸大的不实之词对百度进行攻击,试图一搞成名,以一个“英雄律师”的形象横空出世——从此生意可以滚滚而来.

  不幸的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在被张新维利用了一把,将张新维推上“正义之师”舞台后,才发现这只是一场闹剧.媒体虽然为了娱乐大众,在胡戈、小胖身上不惜版面和笔墨,但在由于恶搞现象层出不穷,利用“三定律”上的功夫也日益炉火纯青,根据这些定律,他们迅速对张新维的做法进行了剖析:

  首先,张新维的做法并没有任何娱乐性,相反其出而尔反尔的举动,如果大力宣传,颇不利于世道人心;其次,张对百度的攻击不实,并无群众基础,振臂一呼,应者寡寡,显然并没有赢得百度用户的普遍认同;最重要的是,张新维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恶搞动机必须纯洁”的铁律,带有太多自我炒作的痕迹,招揽生意之心过于迫切,已经把恶搞搞成了违法,这种动机驱动下的行为,成为了一场万千群众不爱看的丑陋表演,显然,媒体没必要多花功夫了.

  媒体沉静了,法律却发挥了作用,为此,百度对张新维提起诉讼,张新维“反戈一击”,也把百度告上了法庭.12月下旬,海淀法院的两个判决先后公布,张新维均以败诉告终.这次不成功的恶搞,终于以实践者的买单画上句号.

  由此可见,要恶搞,先把“三定律”记牢,从娱乐人民的公心而非招徕生意的私心出发,才是成功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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