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接驳海外网站的速度仍较平日慢,特别是日本、南韩和北美的网站,但电讯管理局未有收到严重挤塞的报告。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向商业用 户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属“可以接受”。电讯管理局署理总监夏勇权表示,香港本地互联网服务至今已恢复七八成,预计本月中(约1月16日)待6条受损光缆的其 中一条完成抢修后,上网可逐渐全面回复正常。至于长途电话及漫游服务现已运作正常。
夏勇权表示,上周二地震发生后直至元旦,共收到63宗市民查询电讯服务。2日为元旦后首个上班日,单日共收到20宗投诉,大多属消费者不满网络供货商在未能联机的情况下仍然收费。另外,消委会至今接获两名网民投诉,指网络挤塞,无法登入海外网站。
香港电讯管理局形容,此次电讯灾难对中小企的影响较大,大企业因有世界各地办事处提供技术支持,打击相对轻微。
互联网服务供货商协会主席莫兆华透过发言人表示,连日来香港电讯商采取分流措施,减低影响,由于分流成本较高,有电讯商可能按照合约条款与客户商讨,要求客户支付成本差价,购买额外频宽。
城市电讯主席王维基表示,事故发生后,已实时租用额外频宽,并把长途电话及上网服务分流,迅速恢复对外通讯服务。虽然采取多项紧急措施 令成本增加,但王维基强调,电讯商有责任提供稳定服务,故不会把费用转嫁用户。他又表示,会考虑向用户提供补偿或优惠,但暂时未有具体方案。新世界电讯和 电讯盈科对会否提供补偿或优惠均未有正面响应。
香港中文大学讯息工程学系教授黄宝财认为,根据一般电讯服务合约条款,电讯商无权向用户追收成本差价,相反,在这次事故中,用户可要求电讯商作出补偿。
消委会副总干事刘燕卿表示,这次事故由地震造成,属于天灾,根据一般服务合约条款,最重要是电讯商在合理时间内恢复对外通讯服务,即使消费者因网络挤塞令工作或业务出现损失,也很难追讨索偿。
新闻来源:国际在线 驻香港记者:张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