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英国知名摇滚乐团 Beatles 所创立的 Apple Corps Ltd. 公司,一直以来便与当时仍名为苹果电脑的苹果电脑公司(Apple Inc.,以下称苹果电脑)争夺 Apple 的商标所有权而从 1981 年开始数次对簿公堂.直到 1991 年时,双方才 签订了"苹果电脑不得踏入音乐市场"的协议,让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而苹果电脑也因此先后共付出了3,400万美金的和解费用给 Apple Corp.
但苹果电脑从 2001 年开始的 iPod 与 iTunes 音乐商店等运作,让 Apple Corp 认为苹果电脑违反了协 议,因而于 2003 年 9 月时再度提出告诉.2006 年 5 月时英国高等法院裁定,苹果电脑并没有"直接进 入音乐市场",而是以媒介的形式来贩售 / 传送音乐媒体文件,因而判决苹果电脑胜诉,Apple Corp 当 时称将再度上诉.
不过事情在今天有了急转直下的结局:两家公司再度宣布达成协议,且这次 Apple 商标的所有权将归属 于苹果电脑,英国的 Apple Corp 获得苹果电脑授权使用 Apple 商标.
苹果电脑(Apple, Inc.) 今后完全拥有 Apple 的商标使用权.苹果的 CEO Steve Jobs 也表示,很高兴 看到此事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cnBeta-In-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