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行业,各国用户为软硬件产品所付出的价值不等是众所周知的。比如说,在欧洲买电子产品通常会比在美国买贵一些,这和关税、法律等都有关系。不过这些似乎不足以解释澳大利亚与全球其他国家为软硬件支出价格差异的问题。
澳大利亚国会的一份调查显示,在软硬件产品的支出方面,澳大利亚人平均比全球其他地区用户多支出50%。这其中有部分原因或许和关税、当地法律有关系,但这些原因却不足以造成如此大的价差。这对于澳大利亚消费者和企业用户而言显然产生了国际间的价格歧视。
国会的这份报告中还援引了今年早前一个有趣的比方,就是一个澳洲人如果买张机票前往美国,然后在美国买Photoshop软件,随后回国——这些支出都比澳洲人直接在澳大利亚购买Photoshop要少。
当然在澳大利亚,价格偏差大的问题并不只是发生在Adobe身上,而且Photoshop也并非这其中最夸张的事例。实际上,微软的产品在澳大利亚的价格相比全球其他地区要贵上66%——Adobe的这个数字则为42%。
不仅在普通消费用户那里是这样,大部分此类产品面对教育学院、小型企业等组织时也是如此。澳洲国会的这份报告提出了10点方针建议,期望能够合理合法地消除科技产品对澳洲用户的价格歧视,万不得已时理应让澳洲消费者直接获得为美国或欧洲用户上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