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美国政府曾经通过一项禁令,宣布手机解锁以及越狱从此以后都是违法行为。后来迫于美国国民10万人白宫网站请愿,取消了该项命令,称手机“越狱”不应算违法,应允用户解锁手机和更换网络运营商。此举可保护消费者利益,也能增强美国无线市场的活力。
根据最近维基解密泄露的信息显示,虽然美国政府公开支持解锁和越狱,但是已经与其他国家和特殊利益游说团体进行秘密谈判,使这个解锁和越狱行为在国际法得到否定。
在2010年7月,美国版权局通过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允许越狱情况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理由是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购买设备的完全控制权。目前这一法案即将过期,但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缩写为EFF)目前正在四处游说希望延长这一法案的有效期,不过目前能否实现这一目标,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