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消息,方舟子昨日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方舟子称,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以下内容摘自方舟子文章:“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