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国际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因认为乐视方面违反相关投资协议,将起诉乐视致新与乐视控股,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2.4亿注资。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信利国际方面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利电子于2017年2月14日与乐视致新签订投资协议,信利电子以7.2亿元投资换取乐视致新2.3438%股权。截至目前,信利电子已经支付第一笔款项2.4亿元。
信利国际高层认为,乐视致新和乐视控股违反投资规定,目前信利电子已经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乐视致新纠正违约行为并返还已经支付的2.4亿元。
2月14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对子公司乐视致新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同时,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对乐视致新增资7.2亿元,占股2.3438%。
公告显示,信利电子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电子计算器,电子信息文字记事器,数码信息播放器,电子元器件,塑料,橡胶,手提电话机,电动牙刷,柔性多层线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
据悉,双方约定本次投资款分三笔支付:
第一笔投资款2.4亿元人民币应于2017年2月20日之前支付至乐视致新和投资方共管的账户;
第二笔投资款2.4亿元人民币应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支付至乐视致新和投资方共管的账户;
第三笔投资款2.4亿元人民币应于2017年4月20日之前支付至乐视致新和投资方共管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