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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07篇论文被撤事件 山东医学科学院附院取消两人主任医师资格
发布日期:2017-09-15 13:29:02  稿源: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对被 Springer 出版社撤稿的两篇论文的彻查结果和科技部《关于对集中撤稿论文涉事作者处理指导意见的函》(国科办政 [2017]50 号) 的要求,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涉案论文作者处理意见如下: 一、第一作者延俊元论文“The critical role of HMGA2 in regulation of EMT in epithelial ovarian carcinomas”。经调查认定,作者向第三方购买、代写论文。

1. 对延俊元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 取消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同时给予降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5 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成果奖及各种荣誉等;5 年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

2. 对潘云燕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 取消副主任医师职称,同时给予降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3 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成果奖及各种荣誉等;3 年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

3. 对刘妍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4. 作者张燕玲、石文双、任翠丽对于文章的发表全过程不知情,为第一作者擅自署名,经查实为无过错作者,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对此三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及诚信诫勉谈话。

二、第一作者牛洪欣论文“The clinical utility of image-guided iodine-125 seed in patients with unresectable pancreatic cancer”。经调查认定,论文由作者完成,但由第三方代投。

1. 对牛洪欣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 撤销其主任医师资格;3 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评各种学术称号;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

2. 对张西坤、王斌、周钊、汪建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3. 徐忠法对论文发表过程不知情,但负有失察责任。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 终止正在申报的国自然基金项目; 给予党内批评教育; 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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